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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用工必备!“劳动争议”50问丨法律讲堂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以下纠纷,均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

(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Q2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确认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Q3

拖欠工资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

可以,但需要一定条件。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其余问题及其答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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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 喻桢天
    2024年11月22日 02:12:30
    了解劳动争议的50个关键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解释:这句话评论是在赞扬这篇文章对于打工用工必备的法律知识讲解清晰明了,同时呼吁大家通过认真阅读和学习这些法律讲堂的内容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以工用法为先是一种积极的行动态度,实用建议助你规避风险。
  • 谈菁玉
    2024年11月22日 02:15:29
    事前协议定权益,心怀一致省争议,工作中合法权益不可或缺哦!——17字评论
  • 攀芝家
    2024年11月24日 17:43:04
    阅读这节法律课程,我发现它是每个劳动者防范劳动争议风险的好助手!真是明智的进一言啊~。
  • 段泽建
    2024年11月24日 17:45:39
    对于劳动争议问题,我们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并寻求专业建议。
  • 欧洁善
    2024年11月24日 17:48:58
    尽管存在许多劳动争议,但是懂法对于避免用工纠纷至关重要。
  • 茅凡程
    2024年12月10日 13:30:55
    了解劳动争议问题,维护自身权益,建议阅读打工用工必备!法律讲堂50问。
  • 骆泽军
    2024年12月10日 13:36:32
    了解劳动争议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这句话是对上述文章内容简洁明了的概括,它表达了通过阅读这篇法律讲堂的内容可以帮助打工者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性。必备一词更是强调了这个实用信息对读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法维权、合理解决纠纷,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的法律意识与能力之一;所以好好把握这个资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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