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A,一位54岁的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幸从三脚梯上摔下,造成十级伤残,并因此住院11天。按照法律规定,他的赔偿金额究竟应如何计算呢?与雇佣关系不同,职工工伤遵循无过错原则,如果公司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若公司未为职工A缴纳工伤保险,则所有的赔偿责任都将由公司承担。有些公司提出,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工作期间的纪律,比如禁止串岗等,并经常强调安全问题。但即使职工A违反了这些规定,在串岗过程中操作不熟悉的机器导致手指被切断,丢失了四根手指,公司仍需依法赔偿。
这是因为工伤赔偿遵循无过错原则,即使员工存在过错,也不影响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且,因违规操作导致的公司损失,与工伤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公司只能另行主张。那么,职工A的十级伤残到底能赔多少钱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计算: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这些费用根据实际支出进行赔付,发票为证。假设为30000元。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山东省的规定,假设该员工住院11天,2020年度的标准应为26.10元/天。所以,伙食补助费为:11天 x 26.10元 = 287.10元。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这一费用需按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的规定计算,但如果没有相关申请,一般情况下,这一费用是不予支持的。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这个费用需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申请。
五、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则需支付护理费。一般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
(2)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具体标准依据生活自理程度确定。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来说,不超过12个月。按照职工A的情况,其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工资为6000元/月,所以停工留薪期工资为:4个月 x 6000元 = 24000元。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所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 x 6000元 = 42000元。
八、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这两项费用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的。以山东为例,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12个月 x 6242元 = 74904元。
综上所述,职工A的总赔偿金额为:30000元(医疗费用)+ 287.1元(伙食补助费)+ 1317.8元(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24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 42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4904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172508.9元。
如果单位为职工A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只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护理费。若未缴纳,则所有费用均由单位承担。因此,公司必须重视工伤保险的重要性,以确保在员工受伤时能得到及时和适当的赔偿。同时,为了转嫁风险,公司也可以考虑购买雇主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