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 陈剑峰律师
近日,我接到来自西安李律师的推荐,他成功为我介绍了三位复杂的工伤咨询者。
首先,来自陕西省安康市的一位职业病者。他在另一城市经历了两级诊断,均未被诊断为尘肺。我为他提供了一个新的救济途径,那就是在其户籍所在地的陕西安康进行重新诊断。根据法律规定,职业病诊断可以在公司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进行。
接下来,是陕西省西安市的一个工亡案。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中,家属略微取得优势。然而,接下来的风险和利益并存,且我尚未告知家属可能的重大变故。只要存在挂靠关系或非法转包、分包,有无劳动关系并不重要,公司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第三位咨询者是湖北省恩施市的一个九级工伤案伤者。由于错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他手中有书面劳动合同。如果选择通过人身损害赔偿途径,公司可能会以工伤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可能会驳回。如果驳回后回头走工伤,却已过工伤时效,那该如何是好?这是一个两头堵的难题。
这三个工伤案都较为复杂和疑难,目前我尚未承接,正在进行初步指导。西安的同行李律师对工伤专业律师的工作有着浓厚的兴趣。有志者事竟成,我相信他的未来定能取得优异的成就。
备注:本文是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的第723篇工伤原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