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四院小区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该行应妥善处理终止营业后的业务移交及善后工作,并确保客户的服务保障。
二、接到此批复后,该支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陕西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同日,陕西金融监管局还发布了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门广场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陕金监复〔2024〕256号)以及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缤纷南郡社区支行、西安世融嘉城社区支行和西安恒大城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陕金监复〔2024〕257号、258号、259号)。
对于平安银行西安分行以及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的相关请示,陕西金融监管局均同意其下属社区支行终止营业,并要求其在接到批复后停止经营,并在规定时间内缴回许可证,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长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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