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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州: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最高不超过3000元/年/户

。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几项旨在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家庭购房及生活需求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与优化措施。

首先,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继续执行并优化“又提又贷”政策。这意味着,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可以先提取本人及配偶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当这部分资金不足时,还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一政策的实施,确保了缴存人家庭在购房过程中能够充分利用公积金资源,减轻经济负担。同时,这一政策的执行时间及支持范围也有所放宽,为缴存人家庭提供了更加灵活的选择空间。

此外,新政策还支持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提取方式。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缴存人,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双方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这一措施不仅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还拓宽了提取范围,使家庭成员能够共同参与购房过程。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策还允许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缴存职工及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套自住住房一年实缴的物业服务费,最高不超过3000元/年/户。这一措施旨在减轻缴存人的生活负担,提高居住品质。

这些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与优化,旨在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家庭的实际需求,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为缴存人家庭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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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予嘉
    2024年12月05日 01:54:55
    这项政策对解决业主的物业费支付问题非常有帮助,是一项积极的社会举措。
  • 区杰馨
    2024年12月06日 20:09:33
    这样的举措惠及了不少黔南州的家庭,为员工带来切实的保障!
  • 狄佩琦
    2024年12月06日 20:12:42
    此举非常人性化和有建设性,鼓励更广泛的市民享受公共福利并改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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