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继续执行并优化“又提又贷”政策。这意味着,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可以先提取本人及配偶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当这部分资金不足时,还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一政策的实施,确保了缴存人家庭在购房过程中能够充分利用公积金资源,减轻经济负担。同时,这一政策的执行时间及支持范围也有所放宽,为缴存人家庭提供了更加灵活的选择空间。
此外,新政策还支持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提取方式。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缴存人,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双方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这一措施不仅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还拓宽了提取范围,使家庭成员能够共同参与购房过程。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策还允许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缴存职工及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套自住住房一年实缴的物业服务费,最高不超过3000元/年/户。这一措施旨在减轻缴存人的生活负担,提高居住品质。
这些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与优化,旨在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家庭的实际需求,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为缴存人家庭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