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被清零的消息引发了市民的广泛关注。针对这一疑问,记者采访了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为大家解疑释惑。
个人账户不强制清零
据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关于年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清零的说法,完全是误解。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有明确规定,年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会被强制清零。个人账户包括当年度个人账户和往年累计结余账户两部分。当年账户中的剩余资金会自动转入往年累计结余账户,并且这些资金的本金始终属于个人。这意味着,无论是今年新参加职工医保的,还是已经退休多年的老职工,其账户余额都会被妥善保管,不会被清零。
个人账户≠医保统筹
至于“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额度”这一概念,它与个人账户余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额度是指参保职工在一年内接受门诊治疗时,医保统筹基金能够支付的最高金额。这一金额在年度开始时确定,并在整个年度内有效。当参保职工的门诊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后,即可按照规定享有门诊统筹待遇保障,直至达到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金额的上限。这一限额只是用于规定医保基金在一年内能够支付的最高金额,并不表示每位参保人员必须达到这一上限。
医保卡可以灵活使用
在职的单位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是按照工资基数(缴费基数)的2%划入医保个人账户。在职的单位参保职工由于工资基数不同,所以划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也不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是一定的,所以划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是一样的。自2022年10月份开始,自治区范围内退休人员每月定额划入医保个人账户,所以每个月所有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的钱都一样。这些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医疗费用支出,余额不会被清零。
家庭共济更灵活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医保卡的使用范围较之前更加灵活。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由本人使用,通过开通家庭共济功能,可以扩展到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家庭共济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家庭共济也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这一改革使得医保资金更高效利用,并增强了家庭整体的医疗保障。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