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民商事案件,法律对审限有着严格的规定,例如一审普通程序为6个月,一审简易程序为3个月,二审判决案件为3个月,二审裁定案件为30天。然而,有时候您会发现自己的案件已经超过这些期限,却仍然没有得到判决。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案件审理时间延长的原因,您可以对照自己的案子,看看是否有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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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正式立案后,可能会有一个调解期,这个调解期限是不计入审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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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原告,被告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被法院驳回,被告很可能还会提起上诉。这样一来二去,可能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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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无法向被告送达起诉资料,就需要办理公告送达,即使公告期已经缩短,也需要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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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案件涉及到专业问题的鉴定,这个鉴定期间也是不计入审限的。有时案件可能需要进行多项鉴定,这可能会需要几个月到半年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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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先刑后民”的原则,也就是如果案件涉及的法律事实中有人涉嫌刑事犯罪,而该刑事案件的审理会影响到民事案件的处理,这时法院会中止审理,直到中止事由消失后才会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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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会作为您的案件审理的依据,但是其他案件尚未审结,这时也会中止审理。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案件审理时间延长。如果您的案件有以上原因,您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耐心等待判决。
如果您对案件审理时间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交流,欢迎留言或私信与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