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长江流域的钓鱼爱好者圈子可谓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各种关于钓鱼的“传说”层出不穷,让不少钓友担心自己未来的钓鱼活动是否会受到影响,甚至有的钓友不清楚哪些钓具才是合法合规的。前几日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一名钓友的鱼护被误认为是地笼而被没收了!
自农业部发布关于长江禁渔令的法规后,各地政府纷纷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新的《渔业管理处罚条例》以及禁用渔具目录。然而,实际上,绝大多数钓友都存在着过度解读和过渡担心的情况,真正能被条例处罚到的钓鱼人其实并不多。而且,我们钓鱼人也极少会有携带禁用渔具出门钓鱼的。
今天,我们来盘点一下在野钓时可能会携带的禁用渔具,防止各位钓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禁用渔具带到钓点而被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方的执法力度和管理条例可能有所不同,但今天盘点的肯定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携带且被发现会被处罚的。至于是否会真正受到处罚,这个问题有点像“薛定谔的猫”,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当然,以下盘点的禁用渔具仅限于自然水域。在自家鱼塘或不受管制的水域,你可以随心所欲地钓鱼,只要水域主人不反对就行。但在受管制的自然水域(绝大多数自然水域都受管制,只是严格程度不同),某些渔具的使用是被禁止的。
首先,是“抓虾的地笼”。用虾可以钓很多种鱼,最常见的包括翘嘴、蒙古红鲌、鳜鱼、罗非、黑鱼、胡子鲶以及黄骨鱼。在过去,钓友们在野钓时带上一个地笼可谓事半功倍,用矶竿或海竿挂虾远投往往能钓到不少鱼。然而,从2020年开始,各地开始大力整治各种地笼,无论是用于钓鱼抓虾的小地笼还是捕鱼用的迷魂阵,一经发现都会被处罚。如果你想用虾钓鱼,可以选择去草多的堰塘提前抓好虾,或者去菜市场购买一些虾。
其次是“药虾的菊酯类农药”。长江流域使用这种钓鱼方法的情况相当普遍,用农药先药虾,让虾吸引来大量以虾为食的鱼儿,再捡虾钓鱼。尽管这种方法在十年前也曾被蓑笠哥使用过,并且渔获还不错,但这种方法对水里的除开鱼之外的各种昆虫(包括虾)有非常致命的伤害,也会对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展开了对这种钓法的严厉打击。
再者,“可视锚鱼装置”也是2020年新增的严打对象,被抓住可是要顶格处罚的!使用一竿一线双钩最多罚200元,但使用可视锚鱼装置最高会被处罚两万元!蓑笠哥认为,罚款两万元是理所当然的,更重要的是要求使用可视锚鱼装置的人购买鱼苗放回去,并进行一定时间的拘留,以起到警示作用。
此外,“各类渔网”在自然水域也是被禁止使用的。钓友们在自然水域钓鱼时,无论是专门下网还是顺带下网,一旦被举报就会被处罚。
其他的锚鱼装置也是违反规定的,但处罚的严重程度可能因地区而异。以四川和重庆为例,这些地方的处罚最为严格,处罚力度也较重。有一种当地的武斗竿,被抓住后罚款只是轻罚,严重的话还会被拘留,如果锚到保护鱼类,还可能遭受刑事处罚。
“海竿阵”也是被禁止的,已经有多个案例被处罚2000元。尽管海竿阵在钓鱼中可能有一定的效果,但如此多的海竿不仅费用高昂,还会影响其他钓友的手竿钓鱼。
至于“双钩钓法”,新规定出台时,许多钓友认为双钩应该没有问题,但现在看来,一竿一线一钩才是唯一合法的选择。尽管双钩钓鱼只是一种习惯,但其实它对钓鱼的影响并不大。而且,单钩钓鱼也有许多优势,事实上双钩钓鱼双飞的概率并不大,没有中鱼的钩子还容易挂到水草或手。
最后,就是“电鱼”。这些年来,很少有钓友带电鱼装备,但如果你不带,可能会有钓友感到奇怪。事实上,无论在哪里电鱼都是不允许的,除非是自家鱼塘。
总之,希望各位钓友能够避免使用禁用渔具,共同维护钓鱼环境,举报那些违规行为,让我们以后能有更多的鱼可钓。我是钓鱼蓑笠哥,一个热爱钓鱼并乐于分享的钓鱼人,期待喜欢钓鱼的你点个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