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取保候审的期限与计算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措施,其期限由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共同决定。为了防止长期取保而不结案,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取保候审的期限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若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已经超过了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也适用取保候审。此外,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期限的计算
当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时,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同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一旦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到期,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 取保候审的连续计算
如果被取保人违反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这意味着,如果在审判阶段对同一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其期限应当连续计算。然而,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并无明确的同一机关不得对同一犯罪嫌疑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规定。
来源:英云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