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上述文章进行的润色和重写:
邯郸馆陶县
馆陶县疾控中心于2021年12月15日接到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来的协查函。安某某,作为宿州市12月15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在安徽省全椒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初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现将安某某2021年12月11日至15日在我县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1年12月11日10时48分,安某某乘坐G1866次列车(2车厢10D)从滁州站出发,于13时54分到达郑州站。随后,他转乘G658次列车(12车厢02D)于16时23分抵达邯郸高铁站,并乘坐拼车(车牌号:冀DQ157Y)返回馆陶县安桃园家中。
从12月12日至14日,安某某在家中陪伴母亲,并未外出,偶尔有村内活动。
2021年12月15日8时30分,安某某被亲属自驾送至邯郸市高铁站,于11时15分搭乘G421次列车(5车厢05D)前往郑州,并在12时43分转乘G1922次列车(11车厢09D)返回滁州。
请与安某某在上述行程中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恐慌,不传谣、不信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如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请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若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0310-2835090,0310-2835555
馆陶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邯郸馆陶县最新发布通知
对安桃园村实施疫情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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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曲周县
曲周县疾控中心关于寻找次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1年12月16日,曲周县疾控中心接到上级推送的协查信息。我县李某某与安徽确诊病例朱某的密切接触者共同乘坐G658次高铁,李某某为同车厢密切接触者,被判定为次密。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李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李某某于2021年12月15日13时至16时在意明乾元商场3楼、4楼购物。请在上述时间段在此地点有活动轨迹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或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遵循“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的原则,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8813019
曲周县疾控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邯郸广平县
广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寻找次次密接人员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2021年12月16日09:10,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市疾控中心推送的协查信息:张某某与密接人员同乘G658次列车08车厢。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其活动轨迹如下:
12月11日下午16:23自邯郸东站下车,步行至汽车东站约16:33左右搭乘公交811回广平,18:25左右在曲魏路与人民路口下车,由妻子骑电车接回家中,全程戴口罩。
12月12日上午未出门,下午自驾车去韩旺村老家看水表,其后去看望孩子姥姥,接触其孩子姥姥一人,停留10分钟左右(全程戴口罩)。
12月13日7:20在滨河小学小学路口西边路南粥铺吃早点。下午14:00自驾车,去希望书店买资料,下午16:20去小张固幼儿园接孩子,18:00左右去枫林苑小区交费,滨河小区门口超市买馒头。
12月14日早上7:20人民路南滨河小学路口西边路南粥铺吃早餐,10:00-11:00左右陵园对过复印门市打印资料,后去双李东侧第一个小商品批发门市购买地垫。枫美缔景城东侧购买馒头;下午16:20小张固幼儿园。18:00左右去枫林小区午托班,全程戴口罩。
12月15日早上7:20左右人民路南滨河小学路口西边路南粥铺吃早餐。14:30左右胜群超市(行政大厅对过)购物, 15:30左右去靓丽眼镜店(第一幼儿园北侧路东),16:20左右去幼儿园。全程戴口罩。
12月16日早上7:20左右人民路南滨河小学路口西边路南粥铺吃早餐,全程戴口罩。
请在上述时间段在此地点有活动轨迹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疾控机构及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遵循“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的原则,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2626618,0310--2524750
广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馆陶看点、印象馆陶、健康曲周、广平宣传)
请注意,图片内容无法直接进行更改,但文章已经按照您的要求进行了润色和重写。